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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律师的成功案例

  • 代理方: 判决结果: 分享时间:2026.03.03

    我的价值:

  • 代理方: 判决结果: 分享时间:2026.03.03

    我的价值:

  • 代理方: 判决结果: 分享时间:2026.03.03

    我的价值: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达成和解 分享时间:2023.01.25

    我的价值:有合理的预期是当事人能够达成调解、早日获得赔偿、获得比审判更多的赔偿的重要因素,如何结合司法实践和个案情况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合理的预期,是执行律师沟通能力的体现; 尽职尽责意味着执行律师当凭借专业能力、兼顾效率和案涉风险为当事人主张法律支持的、最大化的利益,也意味着在调解的问题上不以利小而不为,坚守底线、注重细节、敢于突破、据理力争、用心办好每个案件的执业态度。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胜诉 分享时间:2023.01.25

    我的价值:尽职尽责意味着执行律师既要在诉前凭借专业能力、兼顾效率和案涉风险,协助当事人完善诉讼条件,从而得以主张法律支持的最大化的利益,也要在诉讼过程中注重细节、据理力争,做到敢于为当事人发声,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律师在用心办案的执业态度。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胜诉 分享时间:2023.01.25

    我的价值:律师对代理诉讼工作的尽职尽责,既意味着凭借业务能力、兼顾效率和案涉风险为当事人主张法律支持的、最大化的利益,也意味着在调解的问题上不以利小而不为,坚守底线、据理力争,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的执业态度。

  • 代理方: 被告 判决结果: 胜诉 分享时间:2022.12.30

    我的价值:根据道交法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方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应该是单向的,行人、非机动车方向机动车方赔偿于法无据。这一法条虽然在北京法院实际案例中不被支持,但在其他地区法院和理论上具有一定可信度,可以成为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途径。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胜诉 分享时间:2022.12.29

    我的价值: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胜诉 分享时间:2022.12.29

    我的价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案的办理正式证明执业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体现执业律师的敬业担当精神。

  • 代理方: 原告 判决结果: 达成和解 分享时间:2022.12.28

    我的价值:工资收入不固定不能确定具体月平均工资的可以与单位沟通开具收入证明,并对应相应纳税。即使事故后当事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不代表必然丧失劳动能力仍然可以主张误工费。

王小华律师

王小华律师

工作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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