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一、本案的定性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上诉人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承担责任,二、座位险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属于另一种商业保险合同,上诉人应按保险合同纠纷另案主张;三、发生交通事故后,上诉人未向承担主要责任的对方主张权利,而是起诉雇主及其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在未能区分责任比例赔偿依据的情况下,以全部数额向二被上诉人主张,没有获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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