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帮助被申请人证实了一审判决无误,陈XX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规定,不成立。
我的价值:起诉书指控偷逃税款金额达258万多元,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王某某偷逃税款金额约为1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家属非常满意。
我的价值:辩护意见,法院全部采纳,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市某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二万元整。
我的价值:辩护意见,法院全部采纳,判处被告单位深圳市某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二万元整。
我的价值:辩护意见呗法院全部采纳,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我的价值:深圳市中级法院完全采纳本律师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我的价值: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我的价值:采纳辩护意见
我的价值: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我的价值:辩护意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