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雨律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现为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在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专长,执业以来,已经成功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志雨律师秉持的执业理念是“律师是个良心活“,不论收费高低,不管案件大小,只要接受了当事人委托,就需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真正让当事人认识到律师的正能量。想您所想,急您所急,张志雨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仲裁时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11第297号文)规定:“由于二倍工资具有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适用《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