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任何纠纷及时过了诉讼时效也要争取,机会仍然存在。机会不会放过努力的人。
我的价值:对当事人的行为上的引导和心理上的安慰,案件庭前的搜集证据、立案材料的准备,庭中的语言组织,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做到双赢。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