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宁,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肇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劳动关系管理师,现任北京市盈科(肇庆)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受肇庆市司法局聘为肇庆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和肇庆市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专家。获得北京市盈科(肇庆)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以及2022年度创作荣誉奖。擅长各类民事纠纷、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对著作权、商标权侵权纠纷等知识产权诉讼具有独到的实务经验。曾成功代理某大型房地产企业诉讼、仲裁案件累计争议标的额超过十亿元,同时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风险管控。
引言:在现代交易中,商事主体之间有时会利用商票清偿合同的债务。商票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有消灭合同债权债务的作用。但是商票并非通货,会出现商票无法兑付的情形,持票人将会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但是持票人既作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又作为票据关系中的持
一、引言合同履行抗辩权,广义来说包括不当履行抗辩权、时效完成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留置权的行使。狭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研究合同履行抗辩权就需要关
引言关于诉讼标的理论的研究,国内外诸多学者对此研究已有长足的进步,虽然“法律关系说”是我国对于诉讼标的理论的通说,但探究完全适合我国司法现状的诉讼标的理论学说,仍任重而道远。而对于同时履行判决制度,德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但我国大陆却鲜有学
一引言最近经常跑去法院“报道”,开了很多庭,发现了在实务中,会有一些裁判思路是排斥法律原则的适用,也有一些裁判思路是排斥法律规则的适用而优先适用法律原则,由此引发了笔者对法律规则和对法律原则关系的思考。本文结合实务案例,试图探讨在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