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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张邢华律师,男,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执业以来,主要从事刑辩业务,擅长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迄今已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获得良好口碑及赞誉。2009年因各方面表现突出,被当地司法行政系统推荐并于同年当选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第四界青年联合会委员”。现为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刑辩业务部主任,江苏省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代表性案件有:
1、被告人杨某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案件(根据指控被告人可能在十年以上量刑,后经辩护,成功判缓);2、被告人周某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免于刑事处罚);3、被告人曹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免于刑事处罚);4、被告人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成功剔除一罪);5、被告人周某涉嫌“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重婚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成功剔除一罪);6、被告人季某涉嫌“诈骗罪”的抗诉再审案件(采纳辩护观点,最终驳回检察院的抗诉);7、被告人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不仅认为指控的“逃逸情节”不能成立,反而还构成自首。量刑得以明显降档处理);8、被告人朱某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剔除三笔贩毒指控,冰毒重量合计320克,在审判阶段又成功剔除一笔贩毒指控,冰毒重量计300克);9、犯罪嫌疑人曹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采纳辩护观点,在审查起诉阶段作不起诉处理);10、被告人瞿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个人走私偷逃应缴数额特别巨大,金额达数千万元。后采纳辩护意见,成功判缓);11、被告人杨某涉嫌“走私废物罪”案件(涉案物品达数万吨,引起媒体关注。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争取到判缓);12、犯罪嫌疑人季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观点被采纳,将罪名变更为普通的赌博罪,建议量刑得以大幅下降)。此外,还有大量案件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或不批捕)、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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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23号楼25层
  • 江苏金平川律师事务所
  • 本地大所
  • 副主任
  • 13206200210350156 已经认证
  • 2002 年
  • 专业团队
  • 本科
  • 南京大学
  • 法学
时间 颁奖机构/荣誉名称
2009-02-01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原通州市司法局) 颁发的 '先进法律工作者(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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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任职机构 职务
现任江苏省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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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族
  • 江苏 南通
  • 为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