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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现任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庆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市级),庆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多年的执业经历,积累了大量胜诉且有典型意义的司法判例,和良好的人脉资源。其中办理的李某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起初被定性为涉恶案件,经辩护取消了涉恶定性,并在检察院建议量刑幅度下判处刑罚;张某某敲诈勒索案件经过两次开庭、一次质证后,检察院撤回了公诉,给被告人免除了牢狱之灾;段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等多起案件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在民商事案件领域,代理的多起案件富有典型意义,且金额巨大,取得了良好效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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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79340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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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4649203@qq.com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中元·世贸中心15楼1509
  • 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
  • 特色律所
  • 副主任
  • 16210201710204144 已经认证
  • 2017 年
  • 本科
  • 甘肃政法大学
  • 法学
时间 颁奖机构/荣誉名称
2019-01-25 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 颁发的 '先进工作者'
2020-01-10 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 颁发的 '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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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任职机构 职务
现任庆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
现任甘肃欣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现任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庆阳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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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 汉族
  • 甘肃 庆阳
  • 为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