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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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主办律师
  • 诉讼仲裁,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 湖南长沙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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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展至今,已拥有500多名执业律师,先后获得“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国际评级机构评为“公司/商事中部第一等律师事务所”(Chambers and Partners)、“中国律所品牌50强”(LEGALBAND)。 天地人劳动法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973107410,已为湖南省总工会、长沙市总工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开福区人社局等政府部门及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处理的劳动争议及工伤案件超过1000余件。 天地人劳动法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劳动用工合规管理、非诉专项,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在劳动用工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用工模式设计、工伤认定及赔偿、社保及税务筹划、人员优化与安置、高管聘用风险控制、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等领域有精深的专业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诉讼仲裁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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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文集

专业普法
  • 法律常识·专业解答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5w
    劳动保障监察——你可能忽略的劳动纠纷快速解决渠道
    最新修订:2024-04-12

    文|阳访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劳动者碰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打官司,然后被告知,劳动纠纷需要仲裁前置,比普通民事案件多一个流程。在历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经过排队立案,一审结束继续上诉,二审结束还可能面临执行程序

  • 律师随笔·普法长知识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3w
    陈芳律师受邀为湘潭蓝思科技300余名女职工作专题普法
    最新修订:2024-04-03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女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丰富女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4月1日下午,湘潭经开区举办了一场女职工普法宣传活动,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陈芳律师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300余名女职

  • 律师随笔·普法长知识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2w
    社保篇| 单位注销,职工能否投诉单位要求补缴社保?
    最新修订:2024-04-03

    文|吴浩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企业法人成立于取得营业执照,终止于注销登记。案例引入Introdction_实践中,社保补缴投诉案件大多数是员工离职后

  • 法律常识·专业解答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2w
    劳动仲裁立案后的调解工作指引
    最新修订:2024-03-22

    文|薛聪聪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一劳动仲裁基本流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二十一、二十七条规定了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管辖、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到裁决的基本流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劳动仲

  • 法律常识·专业解答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2w
    劳动仲裁立案前的调解工作指引
    最新修订:2024-03-22

    文|薛聪聪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业内传闻,十个劳动仲裁案件有八个是调掉的,劳动仲裁调解的优势在于,对于劳动者:有助于劳动者尽快拿到款项,平等协商后达成的调解协议更容易得到履行。对于用人单位:若仲裁诉讼信息在网上公告则不利于公司把握投标机会,

  • 法律常识·专业解答
    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
    已帮助1.8w
    2024最新:工伤认定申请全流程以及申请材料(最全汇总)
    最新修订:2024-03-22

    文|伍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一、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单位应当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由用人单位负担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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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劳动法陈律师团队律师服务记录

耐心解答
  • 公司单方面降薪如何拿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公司单方面降薪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则属于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提供以下解决方法供您参考: 一、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三、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
  • 工伤骨折能定为十级伤残吗,还是需要鉴定才能定?
    [律师回复] 您好,骨折一般构成十级,具体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之后进行相应地赔偿
  • 在公司上班9个月了,又没有犯错,已被老板辞掉了,公司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第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若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第四十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或公司不存在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之情形,公司单方辞退您,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二,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超过一个月起,不满一年期间支付二倍工资。且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分析,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在公司上了9个月班,又没犯错,被公司辞退了,公司没有鉴劳动合同及买社保,可以得到得礼陪吗?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第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若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第四十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或公司不存在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之情形,公司单方辞退您,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二,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超过一个月起,不满一年期间支付二倍工资。且用工之日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分析,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以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到了退休年龄且合同到期,但社保未缴满十五年,未达到退休条件,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已到退休年龄且合同到期,但社保未缴满,公司不续签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关于达到退休年龄,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实务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1、劳动者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仍存在特殊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虽然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您所在地区的仲裁委和法院采第一种观点,那么尽管您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也不具备退休条件,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补偿金。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公司安排我在其他岗位帮忙,一年多了,不让我返回原岗位工作,怎么处理比较好?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公司调岗、换岗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如果公司仅仅让你去其他岗位帮忙,这属于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性调整,对于临时性的岗位调整,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根据用工自主权,在客观需要对岗位所作的合理性临时调整,员工应该服从安排。 如果公司是以去其他帮忙岗位为名义,实质上是强制性单方调岗、换岗,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您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要求,在原岗位继续打卡上班,不属于旷工。如果公司以此为由将您辞退,属于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赔偿金。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工伤赔偿太低,而且拖很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您可以联系我们将具体情况告知为您分析解答
  • 你好你好?
    [律师回复] 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 主动离职,单位未购买社保,能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第一,关于未购买社保,您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第二,您主动离职,单位无须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 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不?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劳动者工伤认定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条,你必须满足“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三个核心要素,才能认定工伤。所以具体要看您的摔伤是出于什么原因,可以再联系我们为您具体分析
  • 工伤已认定,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交保险,九级工伤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等规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正常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工伤职工均可要求支付。因此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告知一些具体的信息,再为您分析并解答。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我去年8月中旬受工伤,今年元月复职,在今年3月底收到工商认定信息,请问赔付到账最快是多久?
    [律师回复]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在30日或职工在1年内可以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需按照人社局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人社局受理资料后会在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如果你时间不方便或不了解相关程序,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全程办理,以维护最大合法权益。 以上回复,供你参考。
  • 在公司工作12年,没有买过社保,要求签服务协议,我不同意签?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劳动者社保待遇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工厂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举报。如果你因工厂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你可以要求工厂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以上回复,供你参考。
  • 工作场所怎么界定,宿舍跟办公室在同一栋楼算吗?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作场所认定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这是从职健卫生角度考虑的工作场所,对工伤认定具有普遍借鉴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这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这是基于对劳动者的利益的保护,对工作场所这一概念进行了适当合理的延伸。 如果员工宿舍主要用于员工非工作时间的休息生活,那么此时宿舍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作场所; 但工作原因和工作时间可能会使员工宿舍属于工作场所延伸区域: (1)若员工宿舍在性质与功能上,系用于职工满足正常生活与生理需求,诸如短暂休息室、更衣室、饮水室、厕所等,其与工作场所具有紧密的联系,自然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区域,此时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作场所; (2)如果员工接受公司领导的安排,在单位宿舍加班并为完成工作而受伤,此时宿舍亦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场所。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 上班第二天就受伤,这个工伤是怎么补偿的?
    [律师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伤的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这需要视情况讨论: (1)如果公司已经和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社保,那么走正常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即可; (2)如果公司尚未为您购买社保,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以上回复,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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