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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肖仲鹏律师
肖仲鹏律师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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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自律师亲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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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不起诉
    我的价值: 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造成轻伤后果,但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自首、初犯、认罪认罚、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的情节,可以适用不起诉,同时本案也是荆州市第一起采用提存赔偿保证金的方式认定赔偿的案件,且最终以不起诉的良好结果结案。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缓刑
    我的价值: 辩护人经过多次提交法律意见以及与办案人员沟通,认为被告人系酒后行为失当,并无明显故意,且未造成轻伤害后果,事后积极赔礼道歉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最后判处缓刑。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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