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 东山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东山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东山区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东山区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东山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该东山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东山区律师

1小时前

新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名下房产是个人财产吗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不同情形下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有明确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2.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涉及共同还贷情况,注意留存还款记录等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3小时前

新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名下房产是个人财产吗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这类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其财产来源和登记情况明确体现了个人属性。 (2)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这兼顾了财产的购买情况和夫妻共同付出。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这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 提醒: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