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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万柏林区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医嘱、门诊病历、购药清单等证据综合认定

误工费: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80元/天×误工时间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或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受害人日均工资×误工时间

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营养费计算标准为50元/天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一、万柏林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8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53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2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09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618元

(2)采矿业99948元

(3)制造业7475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1101元

(5)建筑业7472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352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1149元

(8)住宿和餐饮业3940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130元

(10)金融业87734元

(11)房地产业6872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0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30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8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581元

(16)教育804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3104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万余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2495元

二、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院前急救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80元/天×误工时间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或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受害人日均工资×误工时间

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5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参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具体案情确定

(1)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残或致死的,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予支持

(2)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可以根据案情适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受害人未构成伤残,但面部受伤或受害人为儿童的或伤残十级的,数额不超过5000元;伤残九级的,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以此类推,伤残一级或死亡的,在4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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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万柏林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万柏林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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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一方揽全责时怎样签协议

律图毕节律师 最近回复:

双方签订一方揽全责的协议需合法有效,要严格遵循法定原则。协议应明确双方身份、事件详情、揽责意愿与范围、赔偿方式期限、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且不得违法违规、损害他人权益。 1.明确信息。协议中要详细记录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2.确定责任。清晰表明揽责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明确责任范围,涵盖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后果等。 3.约定赔偿。约定赔偿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并明确赔偿期限。 4.注明条件与责任。注明协议生效条件,同时明确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签字注明日期。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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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明确身份信息是协议有效的基础,能确定协议主体,避免产生主体不明的纠纷。 (2)详细描述事件情况可使责任认定有清晰的事实依据,为后续责任承担提供准确背景。 (3)清晰写明揽责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及责任范围,能避免责任界定不清,保障无责方权益。 (4)约定赔偿方式和期限,让赔偿有明确的执行路径,减少后续赔偿争议。 (5)注明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可约束双方履行协议,增强协议的执行力。 (6)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是协议有效的根本前提。 提醒:签订此类协议时要仔细审查内容,确保责任明确、赔偿合理。不同事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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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一方揽全责时怎样签协议

毕节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签订揽责协议时,要仔细核对双方身份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无误,避免后期因身份问题产生纠纷。 (二)详细且准确地描述事件情况,时间精确到具体时刻,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事件经过按照发生顺序清晰记录。 (三)揽责方承担责任的表述要明确无歧义,责任范围要全面涵盖可能涉及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方面。 (四)赔偿方式和期限要具体可操作,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分期支付的要写明每次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要清晰明确,让双方清楚知晓不履行协议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揽责协议也需符合这些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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