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法院对无财产执行案件转破产需满足特定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
(2)执行案件移送需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被执行人同意,由执行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至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3)法院收到材料后会按规定期限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理后,执行法院要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并中止执行程序;不受理则恢复执行。
(4)该制度有利于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法权益。
提醒:
企业面临执行转破产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