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瓦房店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瓦房店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瓦房店市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瓦房店市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瓦房店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瓦房店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瓦房店市律师

3小时前

减刑从何时开始计算

律图海东律师 最近回复: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日起算,也就是罪犯被送到刑罚执行场所实际服刑时。像判有期徒刑的,进监狱服刑后开始算减刑起始时间。 2.被判无期徒刑的,服刑两年后可减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日起算,裁定前羁押时间不算入减刑后刑期。 3.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从死缓执行期满开始。期间故意犯罪但没执行死刑的,两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4小时前

减刑从何时开始计算

西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减刑起始时间因刑罚种类而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无期徒刑服刑二年后可减刑,死缓罪犯从死缓执行期满后开始减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也就是罪犯被送到刑罚执行场所实际执行刑罚之时,像有期徒刑罪犯投入监狱执行刑罚后就开始计算。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服刑二年后才能减刑,且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裁定前先行羁押日期不计入减刑后的刑期。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从死缓执行期满开始,若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大家在减刑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解答和专业建议。

5小时前

减刑从何时开始计算

青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减刑起始时间的确因刑罚种类不同而存在差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也就是罪犯被送交刑罚执行场所实际执行刑罚之时,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投入监狱执行刑罚后开始计算。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需服刑二年后才可减刑,且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裁定前先行羁押日期不计入减刑后的刑期。 3.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从死缓执行期满后开始。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解决措施和建议:刑罚执行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减刑起始时间,确保司法公正。同时,应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鼓励其积极改造争取减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