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需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员工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四)若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该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在办结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