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协商解决时要保持理性,明确双方诉求,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积极沟通,以达成新的共识和协议。
(二)请求调解时,要积极配合第三方,如实陈述事实,尊重调解结果,争取在第三方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
(三)选择仲裁,需确认双方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了解仲裁程序和规则,积极参与仲裁过程。
(四)进行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按照法院要求参与庭审等程序,严格履行生效判决。同时,从纠纷开始就要注重收集保留土地权属证明、协议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