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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大冶市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冶市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冶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大冶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冶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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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汕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的严格把控,旨在从源头上打击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 (2)明确了假药的认定情形,包括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变质以及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这些规定为准确判断假药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3)对于生产、销售的假药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形,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器官功能、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或致人死亡的,会加重处罚,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严重危害他人健康的犯罪行为予以更严厉的制裁。 提醒: 生产和销售药品务必严格遵守药品标准,避免触及假药红线。若涉及相关案情,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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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生产、销售者要严格把控药品质量,确保药品所含成份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或用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二)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变质,对超过有效期、保存不当等可能导致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 (三)准确标注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超出规定范围。 (四)若发现自身生产、销售的药品存在上述假药情形,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主动召回已销售药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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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会被立案追诉。 2.这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假药”:药品成分和国家标准不符;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变质;药品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3.生产、销售假药出现以下情形会加重处罚:使人肢体残疾、毁容;使人丧失听觉、视觉等器官功能;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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