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生产、销售者要严格把控药品质量,确保药品所含成份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或用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二)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变质,对超过有效期、保存不当等可能导致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
(三)准确标注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不超出规定范围。
(四)若发现自身生产、销售的药品存在上述假药情形,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主动召回已销售药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