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为10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律师

1小时前

十级工伤的赔偿费用包括营养费和误工费吗,该怎么算?

胡海霞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电话沟通会更方便一些

1小时前

有一个老乡欠我一万现在他不还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遇到老乡欠款不还且联系不上的情况,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可以尝试通过其他共同认识的人转达你要求还款的想法。要是还是不行,就考虑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还钱,可申请强制执行。

1小时前

夫妻债务离婚之后如何处理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夫妻债务离婚后处理分情况,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有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离婚时,这类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由负债方用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大家在处理夫妻债务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