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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洛龙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洛龙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洛龙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从事农业生产的,按上年度洛龙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按上年度洛龙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洛龙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洛龙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洛龙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标准为20元/天,市外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50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标准为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0.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丧葬费

按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洛龙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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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夫妻共同房产时,先明确归属。若为共同共有,法院可整体查封,拍卖、变卖时保障另一方优先购买权,变价款先析出另一方份额,剩余偿债。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房产登记在债务人名下,法院可直接执行;若在非债务人名下,债权人需另行诉讼确认分割,再执行债务人份额。 3.执行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住房,可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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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夫妻共同房产,需先确定归属。共同共有房产可整体查封,拍卖变卖保障另一方优先购买权并析出份额;一方个人债务,登记在债务人名下可直接执行,登记在非债务人名下需另行诉讼分割后执行,执行要保障生活必需居住房屋。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涉及夫妻共同房产的案件时,对房产归属的认定十分关键。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法院为确保执行顺利可整体查封,但在处置时要维护另一方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合理析出其财产份额,保障其合法权益。若能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房产,法院可直接执行以清偿债务;若登记在非债务人一方名下,债权人需通过另行诉讼来明确房产性质并分割,之后执行债务人的份额。此外,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是执行的底线,法院虽可查封但不能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房产执行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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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夫妻共同房产要遵循相关规则确保合法合理。执行中处理此类房产,关键在于先明确房产归属。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法院可整体查封,但拍卖、变卖时要保障另一方优先购买权,变价款先析出另一方份额,剩余用于偿债。解决措施是法院严格按此流程操作,保障各方权益。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房产登记在债务人名下,法院可直接执行;若登记在非债务人名下,债权人需另行诉讼确认并分割,再执行债务人份额。债权人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3.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可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法院要准确认定必要居住房屋范围,合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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