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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轻微伤赔偿项目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舒城县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舒城县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舒城县轻微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该舒城县轻微伤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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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可在拘留期间密切关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提请或检察院未作出决定,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二)被拘留人可在合适时机向律师咨询,让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若证据不足可争取合法权益。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真实信息,以加快案件侦查进度,避免不必要的延长拘留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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