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包头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当事人,若处于侦查阶段被拘留,可关注是否超37天,若超可要求解除拘留措施;若已被逮捕,留意侦查羁押期限,超2个月可询问是否有延长批准手续。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了解检察院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若有补充侦查,关注补充侦查次数和时间是否合规。
(三)审判阶段,监督法院是否在规定审限内结案,若超审限可依法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