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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越城区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越城区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越城区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标准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程度计算:完全护理依赖为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即50%计算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100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标准为3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越城区轻微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越城区轻微伤计算方式

一、越城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30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12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45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483元;

6、上年度越城区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2309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80806元

(2)采矿业99510元

(3)制造业9773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8584元

(5)建筑业757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120042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68元

(8)住宿和餐饮业61543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7631元

(10)金融业175773元

(11)房地产业106292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67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477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1802元

(16)教育1512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95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871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7553元

二、宁波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宁波市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48元;

2、上年度宁波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6690元;

3、上年度宁波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

4、上年度宁波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916元;

5、上年度宁波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514元;

6、上年度宁波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1286元;

三、越城区轻微伤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护理依赖程度:完全护理依赖为 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即50%)×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4.交通费

(1)同城就医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外地就医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该越城区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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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款被拖欠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第三方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条件还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工程款被拖欠时,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还款协议。第三方调解借助中立机构力量,促使双方和解。若前两者都行不通,法律诉讼是有力保障。收集合同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能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债权。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可强制欠款方履行义务。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施工方的重要权利,保障施工方在一定条件下优先获得工程款。如果在工程款追讨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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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工程款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优先考虑协商与调解,无法解决时采取法律手段。 1.协商解决是首选,与欠款方沟通明确款项金额和支付时间,争取达成还款协议,此方式友好且高效。 2.协商不成可借助第三方调解,如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相对温和。 3.若上述方式均无效,可采取法律手段。收集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发票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4.符合条件的施工方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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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是处理工程款拖欠的首选方式,直接与欠款方沟通明确款项细节,达成还款协议,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能维护双方合作关系。 (2)第三方调解则为协商不成时提供新途径,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介入,凭借其专业性和中立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3)法律手段是较为强硬的措施。收集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依靠司法力量解决纠纷。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权益实现。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方的重要权利,符合条件时可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保障工程款收回。 提醒: 收集证据要全面准确,行使优先受偿权需注意法定条件和期限,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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