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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轻伤害计算方式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江油市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油市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江油市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江油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6万余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江油市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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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江油市轻伤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江油市律师

35秒前

什么状况下追尾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律图山东律师 最近回复:

追尾事故一般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存在多种后车不担全责的情况。 1.若前车强行变道、加塞且未完成变道,车身大部分仍在原车道,此时后车追尾,前车需担责。因为前车的违规变道行为影响了后车正常行驶。 2.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的追尾,前车负全部责任。这是由于前车的不当操作直接引发了追尾事故。 3.前车开斗气车,频繁紧急刹车、别车,后车来不及反应导致追尾,前车需承担一定责任。前车的斗气行为增加了追尾风险。 4.连环追尾时,要依据实际情况判定,如中间车辆刹车不及撞上前车,最后车辆追尾中间车,中间车对前车负责,最后车对中间车负责。 追尾责任认定需结合事故实际情况和交通法规判断,司机在遇到此类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现场证据。

1小时前

什么状况下追尾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律图泰安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追尾一般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当出现前车强行变道、加塞且未完成变道,大部分车身还在原车道时后车追尾,这种情况下前车的违规变道行为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影响,所以前车要担责。 (2)若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追尾,由于是前车主动做出的不当行为引发事故,所以前车负全部责任。 (3)前车开斗气车,频繁紧急刹车、别车,后车来不及反应导致追尾,前车的危险驾驶行为是事故诱因,需承担一定责任。 (4)连环追尾时,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如中间车辆刹车不及撞上前车,最后车辆追尾中间车,中间车对前车负责,最后车对中间车负责,体现了各自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的原则。 提醒:发生追尾事故后,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交通法规判断,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3小时前

什么状况下追尾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山东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遇到前车强行变道、加塞且未完成变道,车身大部分还在原车道导致的追尾,后车应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等,以便后续证明自身无责。 (二)若前车倒车或溜车造成追尾,后车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来认定责任,切勿随意移动车辆。 (三)当前车开斗气车频繁紧急刹车、别车导致追尾,后车可收集行车记录仪等相关证据,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四)发生连环追尾,各车车主都要保护现场,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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