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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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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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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同居时买车是否算共同财产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未领证同居时买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双方共同出资且有出资证据,车辆通常按份共有,依各自出资比例确定份额;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视为赠与属对方个人财产;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即便一方出资也认定为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共同出资购车时,保留好出资凭证,如转账记录、付款票据等,明确各自出资比例。 2.若有赠与或共同所有的意愿,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3.购车前,双方明确车辆产权归属,提前沟通好并形成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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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同居时买车是否算共同财产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双方共同出资且有出资证据,车辆通常按份共有,份额依各自出资比例确定。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谁出资多少就享有相应比例的权益。 (2)一方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车辆一般属出资方个人财产,登记情况是重要的判断依据。 (3)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成为对方个人财产,这涉及到法律对赠与行为的认定。 (4)双方约定车辆为共同所有,即便一方出资,也可认定为共同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提醒:未领证同居购车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判断车辆归属需综合多因素。建议保留出资证据,若有约定最好形成书面协议,遇复杂情况可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3小时前

未领证同居时买车是否算共同财产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想明确车辆归属,双方共同出资时,务必保留好出资证据,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 (二)若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要谨慎考虑是否构成赠与的法律后果,如有特殊约定应形成书面协议。 (三)双方若约定车辆为共同所有,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此条可作为判断未领证同居买车财产归属及份额确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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