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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这类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其财产来源和登记情况明确体现了个人属性。
(2)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这兼顾了财产的购买情况和夫妻共同付出。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这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
提醒: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