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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河津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河津市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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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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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起诉法院收费金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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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按普通程序审理,对于诉讼标的额6万元的财产案件,先确定不超过1万元部分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为(6万-1万)×2.5%=1250元,两段相加需交纳诉讼费1300元。 (二)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此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费用为65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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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案件诉讼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若诉讼标的额为6万元,收费分两段算: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即(6万-1万)×2.5%=1250元,总计1300元。 2.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以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6万元标的诉讼费仅需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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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诉讼标的额6万元的财产案件,正常需交纳诉讼费1300元;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减半交纳费用为650元。 法律解析: 财产案件诉讼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对于6万元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部分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经计算该部分费用为1250元,两段相加得出正常诉讼费为1300元。而当出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费用变为650元。若大家在财产案件诉讼费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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