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无行为能力人不能自行放弃继承权,其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二)法定代理人原则上不能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放弃继承权,需保护被代理人利益。
(三)若继承遗产有债务负担等对无行为能力人不利情况,法定代理人可在经法院或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在必要范围内决定放弃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同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应遵循保护被代理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