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债权人起诉时,需尽量收集能证明债务性质的证据,如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消费记录、共同生产经营的合同等。
(二)若借款仅一方名义所负且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要积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三)夫妻中未借款一方若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应提供家庭收入支出情况等证据,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