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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荔波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9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3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57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

7、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3394元

(2)采矿业87527元

(3)制造业9392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6568元

(5)建筑业81816元

(6)批发和零售业9145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5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29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635元

(10)金融业190319元

(11)房地产业7861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26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14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631元

(16)教育10073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616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11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18元

二、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

四万元以下(含四万元)。

2、造成受害人死亡: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四万元;

3、造成受害人伤残:

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该荔波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荔波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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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不能强制收回房屋,否则违约;特定情形下,出租人可提前收回,但要按法定或约定程序操作,强制收回造成损失需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在未到期时,出租人应按约定履行合同,随意强制收回构成违约。不过当承租人出现未经同意擅自转租、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造成损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合理期限仍不支付等情况时,出租人有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的权利。但出租人需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合同,不能自行强制收回。若强制收回给承租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租赁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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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不能强行收回房屋,否则算违约,要赔偿承租人损失。 2.特定情形下,出租人可提前收回,如承租人擅自转租、未按约定使用房屋致损、无理由逾期不付租金且催告后仍不付,此时出租人有权解约收房。 3.提前收回房屋,出租人应按法定或约定程序,合法解除合同。若强制收回致承租人受损,要担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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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强制收回房屋构成违约,要担责赔偿承租人损失。但特定情形下,出租人可提前收回房屋。 1.特定情形包括承租人擅自转租、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致房屋损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租金且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支付,此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2.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需按法定或约定程序操作,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合同。 3.若出租人强制收回给承租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出租人遇到问题先与承租人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法定或约定程序处理,避免强制收回引发纠纷和赔偿责任。承租人应遵守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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