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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1)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2)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

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3、共同侵权案件中:

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4、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

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东坡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79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2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63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99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1569元

(2)采矿业109757元

(3)制造业755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8284元

(5)建筑业60843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59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832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637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0608元

(10)金融业108840元

(11)房地产业6548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96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725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20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329元

(16)教育9724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365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802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4027元

二、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

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1)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2)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

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3、共同侵权案件中:

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4、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

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该东坡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东坡区律师

50分钟前

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待遇中不存在“工务费”这一项目,职工咨询的相关费用大概率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需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是法定的工伤保障权益。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制。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将发生变化。此时会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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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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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职工应留存停工留薪期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需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工伤案情的处理细节存在差异,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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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律图辽源律师 最近回复:

(一)工伤待遇中没有工务费,若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涉及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若所在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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