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杨浦区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有刑事前科人员,若想争取监视居住,应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符合法定监视居住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开具的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
(二)司法机关在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法定情形和必要性进行判断,不能仅因有刑事前科就拒绝适用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