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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周宁县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周宁县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周宁县交强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周宁县一般地区(厦门除外):按周宁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周宁县厦门地区:按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周宁县一般地区(厦门除外):按周宁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周宁县厦门地区:按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周宁县一般地区(厦门除外):按周宁县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周宁县厦门地区:按厦门市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该周宁县交强险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周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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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离婚诉讼费如何处理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不离婚时,一般按照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原则,由原告承担。因为判决不离婚通常意味着原告的离婚诉求未得到支持,可视作原告败诉。 (2)然而,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3)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调整诉讼费承担方式。若法院认为双方对诉讼都有一定责任,可能判决双方分摊诉讼费。但在实践中,多数法院还是遵循原告承担的原则,原告预付诉讼费后,若无特别分摊决定,费用就由原告实际负担。 提醒: 原告起诉离婚时要考虑到败诉承担诉讼费的风险。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诉讼费承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法院判决不离婚诉讼费如何处理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在法院判决不离婚时,若想降低自身诉讼费负担,原告可在诉讼前尝试与对方就诉讼费的承担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不成,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可以向法院详细说明案件具体情况,阐述双方在导致诉讼发生上均存在一定责任,争取让法院判决双方分摊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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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离婚诉讼费如何处理

律图桂林律师 最近回复:

1.法院判决不离婚,诉讼费通常由原告承担,因为此时原告算败诉方。不过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按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可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3.若法院觉得双方对诉讼都有责任,会判双方分摊费用。但多数法院还是让原告承担,原告预付后若无特别决定,就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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