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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开州区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开州区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开州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护理费每年从1月1日起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发。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4个月计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九级9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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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开州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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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赔偿n+1什么情况下可以赔偿

青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N+1”赔偿包含两部分,“N”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支付“N+1”赔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未达成协议。 (3)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要么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员工赔偿n+1什么情况下可以赔偿

西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以符合“N+1”赔偿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自己不能从事工作的证明、培训记录、协商变更合同的记录等。 (二)与用人单位沟通赔偿事宜时,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N+1”赔偿标准,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N+1”赔偿,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小时前

员工赔偿n+1什么情况下可以赔偿

玉树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N+1”赔偿中,“N”是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算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1”是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 2.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解除合同要给“N+1”赔偿:劳动者病愈或非工伤后干不了原工作,也做不了新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没达成一致。 3.这时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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