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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垦利县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垦利县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垦利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垦利县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四、其他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2、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5年垦利县经济数据:
一、上年度垦利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
二、上年度垦利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上年度垦利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
四、上年度垦利县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393元;
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86元

该垦利县工伤死亡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垦利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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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先确认满足申请条件,原执行程序终结且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是重要前提,这为再次启动执行程序提供了基础。 (2)准备申请材料至关重要,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明确申请执行事项、事实与理由,让法院清晰了解诉求;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是执行依据;申请人身份证明用于确定身份;委托代理人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不可或缺;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证据则是推动执行的关键。 (3)申请应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法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就会受理。受理后,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并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进展。 提醒:二次申请强制执行需确保新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申请材料要准备齐全。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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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申请条件 二次申请强制执行,要保证原执行程序已经终结,同时拥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若不满足条件,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二)准备申请材料 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清晰阐述申请执行事项、事实与理由;带上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代理人,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还要准备好新发现的财产线索证据。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四)等待法院审查与执行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后,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人财产等执行措施,并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进展直至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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