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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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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732人看过
导读:首先是企业中拖欠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以及相对应的保险进行缴纳,此项规定保证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的高层,董监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公司进行分发。之后时企业应当对于所欠的税款进行清缴,这点会有相对应的税务部门进行清算。最后是债权,其企业在破产之前所欠的债务。
破产清算顺序

对于破产清算顺序的了解,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破产。通常情况下,破产指的是,当债务人无法偿债或资不抵债的时候。债权人或债务人应当要向法院提出诉请,以宣告自身的破产,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偿还相应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多数的情况下,它是指一种公司的经济行为,有时公司停止经营也被称为破产。

由此可以发现,我国法律对于破产有着相应的规定。破产的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身的情况首先向法院进行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提交后,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了解,通过后依法走破产程序。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企业的破产清偿顺序:首先是企业中拖欠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以及相对应的保险进行缴纳,此项规定保证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的高层,董监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公司进行分发。之后时企业应当对于所欠的税款进行清缴,这点会有相对应的税务部门进行清算。最后是债权,其企业在破产之前所欠的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进行逐一分配,当前一项的债权没有清算完成,后一项的债权不进行清算。当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时,则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意的是,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进行清算的破产财产还包括了担保财产(债务人)。

同时对于这种属于破产财产之中的担保财产,原则上应该进行优先清偿。担保财产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只是这种债权还附带着担保权。同时,在破产财产时候,还应当考虑到清偿破产的相应费用以及共同获益的债务部分。

对于破产的费用,《民诉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是破产案件所需的诉讼费用,二是通过管理,变卖及分配债务人财产做产生的费用;相关企业管理人在执行相应职务的支出,包含费用,报酬,和用于聘用工作人员所需的费用。

共益债务则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当事人履行相对应的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债务。

二是当无因管理债务人财产而导致的债务,

三是存在不当得利而造成的债务,

四是继续营业需要聘请员工,而员工的产生的工资和保险费用,

五是管理人或者是执行职务的人员所致的损害,债务人的财产被人损害的债务,以上六点被称为公益债务。

综上,破产清偿顺序为:

当出现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互负的债务,可以进行抵消,但是被列入《企业破产法》中第40条规定相应情形,不得进行抵消。之后是担保债权和优先清偿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在进行完以上三项的处理之后,在根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企业欠员工的工资以及相应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伤残补助以及抚恤的费用,以上的费用均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款;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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