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税务诉讼 > 逃税罪个人罚金折抵滞纳金可以吗

逃税罪个人罚金折抵滞纳金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4852人看过
导读:逃税罪个人罚金进行折抵是不可以的,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是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逃税罪的客观要件是因为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的管理秩序,所以这种违法行为是要对其进行处罚的,而且,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是必须的。
逃税罪个人罚金折抵滞纳金可以吗

一、逃税罪个人罚金折抵滞纳金可以吗

逃税罪个人罚金折抵作为违反国家法律付出的罚款和滞纳金是一项违法成本,自然不允许的。

二、逃税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2、逃税罪的认定

(1)合理确定逃税数额及其比例。逃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逃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悦年度的,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逃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逃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20l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逃税罪。各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逃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2)正确区分逃税与漏税。漏税,是指纳税单位或者个人属于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不计应税数量、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漏税行为不构成犯罪,它与逃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逃税行为只能是故意实施的,而漏税不是故意实施的。

2、逃税行为表现为采取欺骗性、逃避性的非法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而漏税行为并没有采取这种非法手段。

(3)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未经处理”,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5年内多次实施逃税行为,但每次逃税数额均未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3、逃税罪的处罚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构成逃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逃税罪的处罚的前提是因为采取欺骗或者是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或者是不申报税费,以及逃避纳税的税款,如果数额在伍万元以上的会被定位逃税罪,其次就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还应该处以相应的罚金。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税务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税务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税务类纠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