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1月9日凌晨,万XX和李XX等人酒后在天水市XXXX区YY路附近,无故对王XX、刘XX进行殴打,还夺走王XX手机,导致二人轻微伤。这起案件让万XX陷入了法律的漩涡,面临着寻衅滋事罪的指控。
此时,万XX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自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12件,在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等方面有着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接到案件后,梁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
首先,梁律师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收集和分析。他仔细查阅了“110”接警记录、被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等大量证据材料。在审查关于万XX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这一情节的证据时,梁律师发现万XX夺取手机是为了迫使王XX下车,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且因巡逻警车路过而逃离现场,其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通过严谨的证据分析,梁律师为辩护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在庭审策略方面,梁律师制定了清晰的辩护思路。他明确表示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着重强调万XX持木棍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指出万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还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在法庭上,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条理地阐述辩护观点,有力地维护了万XX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律师关于万XX不构成强拿硬要情节的辩护意见,未支持公诉机关相关指控。鉴于万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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