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邹婷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在王XX与肖XX、永丰县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2019年1月24日,永丰县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天立小区春节喜庆布置工程发包给永丰县XX,该公司经营者丈夫肖XX联系钟XX,钟XX邀请王XX等人一起做事。1月29日,王XX在拆脚手架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王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96273.35元。
在案件审理中,各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肖XX称王XX不是自己雇请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永丰县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认为自己与王XX无法律关系,不承担责任;永丰县XX认为王XX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且赔偿标准过高;钟XX称自己只是中间人。邹婷作为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最终法院认定王XX与永丰县XX成立雇佣关系,永丰县XX明知自身无高处作业资质和条件,雇请未经过培训和取得作业证的王XX从事高处作业,且未提供安全保障设备和条件,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监督指导,存在主要过错。王XX在未获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作业,未尽到谨慎安全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永丰县XX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赔偿王XX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34998.6元,扣除已支付的费用,还需赔偿106118.96元,永丰县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民商事与债权纠纷领域,邹婷同样表现出色。张XX、刘XX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2018年5月17日,温甲X向游XX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游XX转账支付。2019年,游XX多次向刘XX借款未还,将对温甲X的债权转让给刘XX,并通知了温甲X。温甲X上诉称自己未向游XX借款,借条是受胁迫出具。邹婷作为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法院最终认定温甲X与游XX借贷关系成立,债权转让合法有效,驳回温甲X上诉,维持原判,温甲X需偿还刘XX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在刑事辩护领域,邹婷擅长故意伤害、污染环境等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精准把握案件定性、证据规则与量刑情节,为委托人提供全程、专业、有效的辩护服务,多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从轻、减轻处罚等理想结果。
邹婷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审慎研判、全力以赴。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高效的办案节奏与温暖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与司法机关的尊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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