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是原告,他住在江西省新余市XX区。他因为信赖被告上海某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了该公司股票。后来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他产生了投资损失。于是,黄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和胡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7,843.66元。而被告辩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原因力较小,拒绝赔偿。
当时黄X心里特别着急,自己辛苦的投资打了水漂,要是得不到赔偿,这损失可就自己担着了。他整天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徐晓律师在接受原告委托后,就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梳理原告的交易记录,还向法院申请调取中国XX公司的交易数据,并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
徐晓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有着丰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处理经验。
在庭审中,徐晓律师依据示范判决已确立的事实和争点,主张被告应依法赔偿原告全部投资损失。因为本案系投资者诉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的平行案件,此前已有示范判决(一审、二审)认定某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确定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原被告双方对损失核定意见书均无异议。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以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准裁判。被告某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扣除证券市场及个股风险因素后,被告应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17,808.04元,以及按该金额千分之一计算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X投资损失共计17,843.66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46.09元。
黄X原本担心自己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现在不仅拿到了全额赔偿,被告还承担了案件受理费,这结果比他预想的要好太多了。
打官司就是要靠专业的律师,把各种证据和事实都弄清楚。徐晓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凭借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投资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让法律真正成为了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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