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北京,一起借名买房与代位继承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原告小X作为代位继承人,希望能继承爷爷武X爷子的遗产。而被告1、被告2、被告3则对遗产范围存在不同看法,这起案件陷入了复杂的争议之中。
彭艳军律师就职于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1201310022340,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他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过大量案件,在继承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他还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节目的嘉宾,以及《北京晚报》《北京日报》等媒体栏目点评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
案件中,武X爷子与被告3为夫妻,育有三子,武X于2017年去世,武X爷子于2021年去世。小X作为武X的女儿,主张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小X认为爷爷生前的两套房,一套已出售的安XX402房和另一套安XX302房(后置换为XX园602房,登记在被告1配偶名下)均为爷爷与被告3的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遗产分割。而被告1实际控制爷爷的存款、证券等财产,拒绝配合分割。被告1辩称安XX302房系其与配偶使用工龄购买,登记在配偶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且已垫付爷爷生前医疗、护理等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
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情况,彭艳军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先后5次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对每套房产的购买情况、产权登记信息以及家庭关系等进行了详细梳理。为了更清晰地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他还多次前往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在与小X沟通时,彭律师每周主动同步一次案件进展,让小X及时了解案件动态。
在庭审过程中,彭艳军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被告1的辩称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虽然房产登记在被告1配偶名下,但从购房的资金来源、实际使用情况等方面来看,不能简单认定为被告1的个人财产。对于被告1主张的垫付费用,彭律师强调这属于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应从遗产中扣除。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定安XX302房及置换后的XX园602房,虽原为武X爷子单位分配,但登记在被告1配偶名下,购房手续齐全,不认定为武X爷子遗产,不予分割;XXX402房为被告1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遗产范围仅包括武X爷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账户余额等现金类资产,由被告3、被告1、被告2、小X四人均等分割。被告1主张的垫付费用,法院认为属于子女赡养义务,不予扣除。抚恤金与丧葬费也由四人平均分割。小X最终分得现金遗产约147,724.60元,另从被告3处分得398,172.90元,被告1需向小X支付上述款项。
小X对彭艳军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彭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强,而且沟通及时、负责,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彭艳军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继承纠纷案件,再次展现了他在继承案件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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