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不少家长为孩子的成长投入大量资金。本案中,原告A(监护人)为孩子B(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一份《艺术培训服务合同》。这份合同涵盖了形体礼仪、舞蹈、播音主持、声乐等多项课程培训,服务期限长达三年,原告更是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高额课程费用。
起初,一切都按部就班,孩子正常上课,完成了部分课次。然而,2022年11月,意外突然降临。被告分公司无故停止了全部课程,关闭了教学场所,并且拒不告知复课时间。原告多次沟通,却始终得不到回应,剩余的课时费用也石沉大海。经调查发现,分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无独立财产可供承担责任。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家长们陷入了焦虑和无助之中。
就在此时,杨稳定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杨稳定律师拥有丰富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合同与经济纠纷。她在面对证据薄弱、事实争议大的案件时,总能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找到突破口。
在本案中,杨稳定律师的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她深度适用《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这一优势使得原本可能无法得到赔偿的家长们看到了希望,解决了“分公司关门、总公司不管”的行业顽疾,显著增强了赔付能力。其次,杨稳定律师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法院能够全额支持剩余课时费用,不缩水、不打折。
杨稳定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多次展现出这样的优势。在一些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例如,在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她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测绘费、设计费垫付争议,为委托人快速收回了工程垫付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商业效率的双赢。
在本案的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但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论证了三点:一是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构成根本违约;二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三是剩余课时费金额明确、证据充分,被告应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不仅帮助家长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还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她聚焦少儿教育培训消费纠纷,以专业法律力量保护普通家庭财产安全,让众多家长从“机构跑路”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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