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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春律师办理过程简析——接手首案,成功为故意杀人未遂被告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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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15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廷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99人 执业11年
律所: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51027884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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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廷春律师2015年执业的张廷春律师,首次独立办案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未遂)。围绕该案,后续信息为当时面临被害人死亡且法律不承认“安乐死”的难题。张廷春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推动认定犯罪未遂和“情节较轻”。被告人徐X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避免实刑羁押。
张廷春律师办理过程简析——接手首案,成功为故意杀人未遂被告争取缓刑

张廷春律师纠纷源头先看纠纷源头:一个被很多律师认为棘手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案件,成了张廷春律师执业后的首次独立办案。

棘手难题

2017年6月15日晚,在句容经济开XX某路段,徐X应被害人吴X反复恳求,驾车将其撞倒。吴X被送医后不配合治疗,于6月19日凌晨死于家中。经法医鉴定,吴X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为轻伤二级,对死亡进程稍有影响。我国法律不承认“安乐死”,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这让案件的辩护难度极大。

关键动作:分析鉴定意见

接案后,张廷春仔细研究法医鉴定意见,发现虽然徐X实施了撞击行为,但被害人直接死因是癌症本身,车辆撞击仅对死亡进程“稍有影响”,且损伤程度仅为轻伤二级。张廷春以此为突破口,向法庭提出徐X系犯罪未遂的观点,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深入论证情节

为了进一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张廷春还向法庭充分阐述本案与一般恶性故意杀人案件的本质区别。他指出被告人系出于同情,被害人主动求死,社会危害性显著不同。经过努力,法院最终认定本案“情节较轻”,将法定刑区间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转机出现

在庭审过程中,张廷春引导徐X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无隐瞒,且多次表达对被害人家属的歉意。同时,协助徐X主动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最终取得被害人儿子等家属的书面谅解。这些举动让法庭看到了徐X的真诚悔罪态度,为案件的转机奠定了基础。

判决结果与后续影响

最终,法院综合未遂、情节较轻、如实供述、初犯、谅解等情节,对徐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使其免于实刑羁押。结案后,张廷春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对于特殊案件,更要深入挖掘证据,从细节中寻找突破。”此后,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时,张廷春都会更加注重对法医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的分析,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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