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邱X驾车超车与王X车辆剐蹭,发现王X酒驾嫌疑后报警。公安机关带王X抽血检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41mg/100ml。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王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的量刑建议。这种情况对王X来说,面临着刑事处罚,会对其生活、工作等多方面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此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介入此案。
常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硕士学位。首次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常洁律师细致研究案卷后,发现本案核心证据酒精含量鉴定意见存在多处重大瑕疵。她在质证环节对鉴定意见提出实质性异议,指出案涉鉴定意见仅标注鉴定方法与结论,未附鉴定过程相关证据材料。法官当庭决定休庭,择日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常洁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此体现,使其能敏锐发现鉴定意见的问题。
首次庭审后,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并提交鉴定过程材料,二次开庭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常洁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重点指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鉴定操作不符合国家标准,案涉检验记录表参数与规定不符;二是鉴定数据存在单位换算与书写错误,出庭鉴定人无法合理解释。常洁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处理过大量相关案件,这使她能精准抓住鉴定中的关键问题。
二次庭审后,法院针对单位换算错误问题再次要求补充侦查,鉴定机构出具说明称色谱图中的“ng/ul”仅为后缀,无实际含义。第三次庭审,常洁律师当庭指出该说明缺乏科学依据、合理性存疑,仍坚持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常洁律师撰写过《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等专业文章,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她在庭审中能有力反驳鉴定机构的说明。
最终,法院判决王X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本案虽认定罪名成立,但法院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对王X适用缓刑,体现了对常洁律师辩护意见的认可。常洁律师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参加央视及山西电视台等媒体的法制节目,是业内极具专业口碑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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