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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过户房产后耍赖,这事儿法律能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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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32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7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12022104679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46691891
代表案例:4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晨阳律师(电话:19946691891),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现执业于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曾就职于国企从事多年相关工作。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房屋买卖、房屋权属、土地纠纷、案外人异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追偿权等)、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熟稔海南省法院处理案件流程。 曾承办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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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朱晨阳律师接手过这样一个案子。申请人应亲属请求将唯一住房过户,对方承诺之后再过户回来。但之后对方却拒不返还。朱晨阳律师分析案情后,提出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最终,仲裁庭全部支持了申请,成功帮申请人要回房屋。
亲属过户房产后耍赖,这事儿法律能管不

案件事实

这起案件在仲裁庭审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亲属关系。2021年,被申请人及其父亲找到申请人,说为了让儿子能读小学和中学,想让申请人把名下唯一的住房过户到被申请人名下,等儿子上中学后再把房子过户回去。申请人出于亲情,也想让重孙接受更好的教育,就同意了。

2021年X月XX日,被申请人手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奶奶xx将名下的房产于2021年X月XX日过户于孙女xx名下,明确约定此房过户只用于其子上学之用,奶奶xx有永久居住权与处置权”。之后,被申请人带着申请人到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年纪大了,就按被申请人要求签了字,通过所谓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了被申请人,但被申请人没给申请人一分钱。

实际上,被申请人儿子2020年3月出生,等他中学毕业至少要14年,那时候申请人都98岁了,根本没法交易和处置房子。后来,申请人因为新冠疫情得了白肺,身体越来越差,需要房子住,也需要处置房子来支付生活和医疗费用。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协商,可被申请人态度强硬,就是不返还房子。申请人这才找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申请人找到朱晨阳律师时,非常着急和焦虑,担心房子要不回来,以后生活没保障。朱晨阳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多次与申请人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律师前后与申请人面谈了5次,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卷宗材料有100多页。律师撰写并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文书共3份。

突出关键策略点

朱晨阳律师经过分析,提出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他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但这只是形式,实际上是为了孩子上学过户,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而且被申请人没有支付购房款,违背了正常的买卖交易规则。同时,结合被申请人手写的《承诺书》,可以证明过户的真实目的。这个观点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抓住了双方交易的本质。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朱晨阳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不少成功案例,此次案件也是他在房产纠纷方面的又一次实践。

写采纳情况

仲裁庭经过审理,采纳了朱晨阳律师关于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认为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非真实的买卖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案件裁判结果

仲裁庭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将房屋协助过户登记回申请人名下。申请人原本担心房子要不回来,生活没着落,现在成功拿回了房子,保障了自己的居住和生活权益。这个案子能成功解决,关键在于抓住了双方交易的真实目的和合同的本质,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准确把握,让仲裁庭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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