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是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范X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售机信息、伪造单据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范X面临着法律的制裁,他参与共同诈骗金额共计4400元。虽然到案后他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全额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但毕竟涉及犯罪,他心里还是十分焦虑,担心会受到较重的刑罚。
张琪律师在被告人范X委托后介入此案。接受委托当天,范X及其家属都忧心忡忡,不知道最终会面临怎样的判决。张琪律师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卷宗页数较多,包含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他还多次会见被告人范X,核实案件事实,前后一共会见了5次。
张琪律师围绕被告人范X系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宽量刑情节,依法提出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发现范X这些从宽情节是切中案件要害的关键。因为在法律上,这些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有了这些情节,就有了为范X争取从宽处理的有力支撑。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他办理过很多诈骗类案件,像许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未退赃,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二年,经他辩护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九年。这充分体现了他在诈骗类案件辩护上有一定的经验。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范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理由是被告人范X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其犯罪情节较轻,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对比范X最初的担忧,原本他害怕会受到较重的刑罚,而实际判决是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精准梳理了从宽量刑情节,积极促成退赃谅解,才为被告人成功争取到了缓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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