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市金湾区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中,李XX受曾某某等人雇佣,参与到犯罪团伙中,在2023年4月至7月20日期间,参与至少6次组织40人偷越边境的犯罪活动,非法获利6000元。2024年8月18日,李XX被公安机关羁押,此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陈韵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金融双学位,这种复合背景使她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面对复杂的案件证据时,她如同一位精准的事实梳理者,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李XX,详细分析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陈韵律师精准定位辩护核心,她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丰富经验(执业至今已独立承办刑事案件80余宗),明确李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性作用,系从犯,且无拉拢、引诱、介绍偷渡人员等核心组织行为。虽然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的辩护意见,但成功凸显其在犯罪中的次要地位,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她还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协助李X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各项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庭审中,她重点阐述李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自愿退赃及预缴罚金意愿、无前科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积极与公诉机关、法院沟通。最终,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幅度内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无独有偶,在李XX寻衅滋事案中,2023年5月20日,李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陈韵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中银智库总编辑,她有着宏观的法律视野,依法参与案件审查起诉程序,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
她积极向检察机关阐述李XX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论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她就案件处理结果与侦查机关、被害人、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协调,听取各方意见,推动案件达成赔偿谅解事宜。最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XX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避免其因刑事处罚留下案底,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陈韵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更在每一个案件结束后进行系统性复盘。她思考为何产生纠纷、哪些环节存在漏洞、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并将这些从实战中获得的宝贵洞察,转化为给当事人的风险防范建议。她践行着“视界超越个案,推动良性循环”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从“救火队”到“防火墙”的价值升华,为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的规则厘清与完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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