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到缅甸,加入了当地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他在集团的“超牛组”做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了大概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采用“杀猪盘”的方式,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骗得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且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犯诈骗罪,是从犯,还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核心争议点
第一,蔡X的犯罪情节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院查明,蔡X参与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是不争的事实。公诉机关认为,他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且是犯罪集团的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蔡X对指控没有异议。法院最终认定,蔡X的行为确实构成诈骗罪,由于他是从犯,依法要减轻处罚。这是因为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应相应减轻。
第二,蔡X是否获利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对罚金的影响
高志博律师详细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里只是底层的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既没领工资,也没参与分赃,没有任何违法所得。同时,律师还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他的妻子要抚养未满周岁的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生活困难,根本无力承担较高的罚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后,决定依法判处较低的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以及被告人的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罚金数额。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要是身边有人不幸卷入电信诈骗案件,一定要及时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家属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材料,让法院能全面了解情况。对于受害者来说,遇到电信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案件启示与律师风采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被告人蔡X做出了合理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兼顾了情理。高志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执业至今已逾10年,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类案件百起有余。在这起案件里,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个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正是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他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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