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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近万、非法经营六十多万,最终都获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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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2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正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007733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11767389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学历高,著名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办案经验充足,责任心强,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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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某因涉嫌诈骗近万元被逮捕,蒋某非法经营香烟六十多万,按法律都可能重判,可最终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蒋某仅判三年缓刑,这是怎么做到的?
诈骗近万、非法经营六十多万,最终都获轻判!

先说董某的事儿。2023年3月14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3月28日被执行逮捕。董某觉得自己就是帮诈骗分子开了免提让其和被害人通话,问题应该不大,心存侥幸。但被逮捕后,他慌了,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自己尝试解决毫无办法,他愈发焦虑,反复想不通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后来,经人介绍,董某找到了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王正兵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刑事犯罪案件。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王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董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同时收集董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的证据。多次和公安、检察院沟通,提出董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

庭审时,检察院认为董某虽然实施了诈骗行为,但鉴于他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院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董某原本极度紧张,听到这个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再看蒋某的案子。他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价值人民币617422元,按云南省刑事犯罪标准,非法经营烟草数额在二十五万以上就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蒋某觉得自己这次肯定要重判了。他自己想不出办法,整天唉声叹气,非常焦虑。

同样是经人介绍,蒋某找到了王正兵律师。王律师在研究案件时发现,蒋某本身并不是开店经营香烟,更多的是零卖,并没有真正获利。

王律师围绕这个关键细节,指导蒋某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经营模式和获利情况。在庭审中,王律师提出蒋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实际获利情况与一般非法经营烟草案件不同等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认为,蒋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蒋某的量刑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蒋某从紧张到听到判决结果后如释重负。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犯罪后要及时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第二,积极赔偿被害人,争取谅解。

这两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问题别慌,细节往往能改变局面。在这两个案子里,王正兵律师抓住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多次和相关部门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结果,不愧是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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