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安X于2026年1月13日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系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X慧系被继承人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主张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但双方就继承比例无法协商一致。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
湖北识度律师事务所的郑汉斌律师,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他以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核心依据,结合《民法典》关于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提出多分遗产的合法主张。法院组织的调解过程中,郑汉斌律师围绕原告高龄、无收入等客观情况,与被告进行沟通,促成对方理解与让步。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原告韩XX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60%,计154660元;被告安X慧分得案涉住房公积金的40%,计103106.73元;住房公积金由原告领取,原告领取后7日内向被告支付相应份额;双方无其他争议。该案表明,继承纠纷中,准确适用法律规定,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情理法结合的调解,能够高效化解矛盾,均等继承基础上,帮助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争取到更多的继承份额,实现遗产权益最大化,同时维护家庭关系稳定。郑汉斌律师处理此类婚姻家事纠纷时,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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