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昆明市,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上诉人苏某(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李某(原审原告)、原审第三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等因《昆明某整形美容医院原始股东加入协议》的履行产生了争议。一审中,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李某的主要诉请,苏某不服判决,委托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担任二审代理人。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10月25日,服务地区为昆明,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际大厦31楼3107室。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累计主办案件均超100+件。此次代理苏某上诉的张云顺律师,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还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丰富的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实务经验。
张云顺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带领团队全面梳理多案关联事实,多次查阅案件卷宗,详细厘清股权流转、款项支付及当事人自认等关键细节,为上诉提供完整的事实基础。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从法律适用、程序瑕疵、款项性质等角度切入,对复杂商事纠纷进行专业法律分析,明确类案中自认规则、根本违约及合同解除的裁判尺度。
在二审庭审中,张云顺律师团队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及程序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然而,被上诉人辩称上诉人构成根本违约,自认事实不得随意推翻,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苏某在另案中已自认转让10%股权并收取105万元转让款,其将股权自行转让给案外公司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案涉协议履行不能。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本案二审结果维持原判,但张云顺律师及其团队在整个上诉过程中,全面规范处理上诉、庭审、举证质证等全流程诉讼工作,勤勉尽责地完成了二审代理工作,充分展现了专业诉讼服务能力。正如律所的服务宗旨匠心做事、诚信为人,为客户创造价值,张云顺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理念,即便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也为客户提供了最专业、最全面的法律服务,为同类股权转让纠纷提供了实务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